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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推荐10篇)

2023-08-26 00:12:02工作计划访问手机版

第一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进行问责,并列入当年城市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予以奖励。

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以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100%、准确率全面提升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分类设施,创新宣传举措,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培养全院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全院职工实现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思想转变,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安排(一)健全完善管理体系,规范设施设备配置。

明确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人抓。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并于4月前配备到位。配置要求:1、医院门诊楼前设置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蓝色)、餐余垃圾桶(绿色)、其他类垃圾桶(灰色)。2、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 1 组有害垃圾桶(红色)

、可回收垃圾桶(蓝色),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3、各办公室小垃圾篓限制投放垃圾种类。

(二)严格按照分类流程,规范分类要求。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垃圾分类水平。

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通过海报、宣传展板、电子屏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全院职工的分类自觉性及准确性。

(四)优化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垃圾分类管理。

加强我院“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指导全院职工的投放行为,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全院的督查考核,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开展不定期检查,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统筹安排。各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落实职责,切实有效推动全院垃圾分类工作。

二要强化宣传督导。各科室要做好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全院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同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三要密切协作配合。为加强工作联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要与市局垃圾分类工作组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工作畅通。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要求,为达到城乡环境洁齐美,江源镇认真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第二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2023年3月-4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餐厨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做到分批有序的推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2023年实现街道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23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23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第三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在工作的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也是在所难免的,在新品引进的方面,我们并不能很好的做到及时把所有有价值的产品都能引进,首先由于我们新品来源有两种方式,一:事业部共享,二:自采购,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有部分品牌还是依赖于事业部的供货,这无形之中也给我们新品引进带来了局限性,还有某些品牌的供应商对我们3C经销商的限制,他们要实行经销商之间商品的差异化,因此某些系列的机型我们很难引进,在某些新品方面,我们可以实现自采购来引进满足,但是渠道分割的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导致某些在市场上的市场份额排在前5的品牌,在我司并没有带来该品牌的应该有的销售额,其中SKU的丰富度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希望采购能够通过各种方法去解决这个问题。

第四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一)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区成立由刘捷副区长任组长,黄春风副主任、吴美庭局长任副组长,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园林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供销社、工商海珠分局、区规划分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行政街要相应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计划保障

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须在20xx年3月31日前制订本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垃圾分类设置配备计划、宣传计划、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人员配置等方面内容,并将方案报区城市管理局。

(三)经费保障

施行垃圾分类涉及垃圾终处理场所、设施的硬件建设,垃圾分类整个流程设备的购置,一些必不可少配套设施,环卫作业人员增加等方面经费的投入。在此过程中,机关单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以单位负责为主,政府作适当补贴;行政街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根据各行政街所承担的任务量及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成效,政府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作适当补贴和奖励。

(四)施行保障

对各街道垃圾量增长实行量化考核。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各行政街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运输,并根据市对各行政街进入填埋场的垃圾量数据,确定其生活垃圾产生量基数(吨),按市核定的标准制订各行政街全年垃圾量增加比例,结合市公布的垃圾阶梯式收费标准对各行政街垃圾量增长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第六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第七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一)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二)区经贸局:负责再生资源(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管理;

(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四)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危险废物(分类后的有害垃圾)、餐饮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餐饮垃圾的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

(五)区建设园林局:负责敦促公园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花木残枝、裁剪树叶的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

(六)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负责敦促酒店、旅游景点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和酒店餐饮垃圾终处理工作;

(七)区卫生局:负责协调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部门敦促单位食堂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八)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对违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指导各行政街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除指导各行政街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外,还协助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规范废品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网络;

(九)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敦促物业管理小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区供销社:负责规范废品回收站和流动回收人员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可回收物回收系统;

(十一)工商海珠分局:负责协助区城管局敦促市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二)区规划分局:负责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报建工作;

(十三)团区委:负责组织全区团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对违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协助区城管局对垃圾分类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协调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规范废品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第九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垃圾分类工作计划为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环卫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3年)>的通知》瑞委办发〔2023〕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磐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第十篇:文化馆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1、 可回收物: 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 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 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如纸类、 塑料、 玻璃、 金属等。

2、 餐厨垃圾: 指生活和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 具有含水量高、 易被生物降解、 产生臭味、 产生渗沥液等特点。 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 蔬菜、 瓜果皮核、 茶叶渣、 废弃食用油等。

3、 有害垃圾: 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 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具有易燃性、 腐蚀性、 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 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主要包括: 废电池、 日光灯管、 水银温度计、 油漆桶、 过期药品、 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 其他垃圾: 包括除餐厨垃圾、 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 活垃圾、 含大件垃圾等。 大件垃圾指体积大、 整体性强, 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 如废旧家具用具、 废旧大件电器等。